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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底瓦森纳协定:从美苏争霸的巴统到瓦森纳看出口管制

    Author:zhoulujun Date:

    作为贸易政策工具,出口管制是由战时的“禁运”演变过来的,二战后,在美国的推动下建立巴统,苏联及东欧巨变后,巴统解体,又是在美国的推动下,于1996年成立瓦森纳安排。无论是巴统还是后续的瓦森纳背后都藏着美国

    原文: https://www.secrss.com/articles/58464,本文是主要于此文做的笔记,并补充了了一些内容。



    近年来,因美国泛化“国家安全”概念,频繁实施技术限制,出口管制这一政策工具倍受关注。

    《瓦森纳协定》被称为包围中国发展的“第四岛链”, 3.B条款是一直是中国先进芯片业发展的“紧箍咒”。

    中国商务部的:exportcontrol.mofcom.gov.cn/article/cjwt/202303/799.html

    但作为贸易政策工具,出口管制是由战时的“禁运”演变过来的,自二战后就一直被使用,是专门针对出口环节采取的限制措施

    《瓦森纳协定》号称是一种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集团性出口控制机制。《瓦森纳协定》宣称其主旨是:

    • 有助于区域和国际安全与稳定;

    • 促进常规武器及两用货物和技术转让的透明度和更大的责任;

    • 补充和加强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及其运载系统的出口管制制度;

    • 不针对任何国家

    • 利用出口管制作为打击恐怖主义的手段。

    本文,我们对国际出口管制机制从美国如何掌控多边机制话语权和全球技术发展变化的时间轴两个维度,做一次历史性回顾。

    一、美国掌控多边机制话语权

    二战后,在美国的推动下,1949~1950年,欧洲国家通过多轮会谈确定与美国共同实施出口管制。

    1949年11月, “输出管制统筹委员会”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Multilateral Export Controls,缩写为COCOM) 在巴黎成立,成员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丹麦、挪威、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加拿大、希腊、土耳其、日本和澳大利亚,共17个国家。其总部设在巴黎,通常被称为“巴黎统筹委员会”, 简称“巴统”。

    二战结束以后,美苏两个阵型进入了冷战时期。由于当时在美帝及其同盟眼里,苏联及其盟国都是作恶轴心。为了防止苏方阵型发展高端武器,在美国提议下,包括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在内的十七个国家于1949年11月在巴黎成立了一个叫做巴黎统筹委员会(简称巴统)的组织。

    这是二战以后是西方发达工业国家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纠集起来的一个非官方的国际机构,目的是是限制成员国向社会主义国家出口战略物资和高技术。列入禁运清单的有军事武器装备、尖端技术产品和稀有物资等三大类上万种产品。

    被巴统列为禁运对象的不仅有社会主义国家,还包括一些民族主义国家,总数共约30个。

    1952年,巴统中国委员会成立,巴统”对中国贸易的特别禁单所包括的项目比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所适用的项目多500 余种

    其实在巴统建立初期,中国并不在其管制范围之内。但后来随着国内国共形势的突变,还有美国对日态度和亚洲形态的重新估量,最终在1952年将中国列入了管制的范畴。列入被限制的有军事武器装备、尖端技术产品和稀有物资等三大类共上万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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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联及东欧巨变后,巴统解体,又是在美国的推动下,1996年7月,包括“巴统” 17国在内的33个国家在荷兰瓦森纳签署设立《瓦森纳协定》(缩写为WA,全称为《关于常规武器和两用物品及技术出口控制的瓦森纳安排》),并于1996年9月开始实施,并动态更新。

    2023年版《瓦森纳协定》

    《瓦森纳协定》两用物项和技术清单将管制物项分为9类,分别是 :

    1、特殊材料及相关设备(Special Materials and Related Equipment)

    2、材料加工(Materials Processing)

    3、电子(Electronics)

    4、计算机(Computers)

    5、通讯和信息安全(Part 1 Telecommunications & Part 2 Information Security)

    6、传感器和激光设备(Sensors and Lasers)

    7、导航与航空电子设备(Navigation and Avionics)

    8、海事设备(Marine)

    9、航空与推进设备(Aerospace and Propulsion)

    此外,《瓦森纳协定》两用物项清单还包括敏感清单(Sensitive List)和特别敏感清单(Very Sensitive List)。

    《瓦森纳协定》延续了“巴统”的内涵!

    该协定也未正式列举被管制国家,只在口头上将伊朗、伊拉克、朝鲜和利比亚4国列入管制对象。

    讽刺的是,俄罗斯、乌克兰等前苏联核心成员国也加入了其中。

    这期间,无论是巴统,还是后续的瓦森纳安排,都深受美国的影响

    (一)巴统标志着美国获得出口管制规则的制定权

    1.巴统清单的由来

    巴统成立之前,美国就与西欧国家互动,1948年3月底的《经济合作法》第117[D]修正案规定,欧洲复兴计划(也称马歇尔计划)参加国如果向非参加国出口美国禁运物资,美国有权拒绝向其提供援助物资,确立“如不管制贸易,就停止援助”的原则。

    1948年夏,美国制定贸易管制清单,分为实行全面禁运的“1A”(军用)清单和限制出口数量的“1B”(两用)清单,随后积极向西欧国家推荐其贸易管制清单。美国先是于1948年9月向英国提交了“美国贸易管制清单”,英国政府同意在出口美国“1B”清单物项时向美国提供情报。同年12月,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西德、奥地利、丹麦、瑞典、挪威才正式接到该清单。由此可见,对于西欧国家,美国采取不同政策,首先征求英国意见,体现了美国对此前“日不落帝国”的重视,这也标志着美国从擅长“贸易禁运”的英国手中获得了规则的制定权。

    1949年初,美国国会外部经济合作联合委员会派代表研究西欧的出口管制政策,强调西欧国家并未关注美国的出口管制努力。英国具备兼容性最强的清单,但163种物项中只有9种属于美国1A清单。随后美国要求西欧国家建立多边委员会,考虑每月调整协调清单。

    1949年1月,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瑞典、瑞士七国代表在巴黎集会,讨论美国的1A清单;3月,英法两国共同起草了贸易管制清单,9月提出了比美国1A清单少48种物项的“共同清单”。

    2.巴统清单的构成

    1949年11月,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六国召开会议,同意制定国际安全管制清单。

    1950年1月成立巴统,主要针对苏联和东欧国家实施商品和技术禁运,清单即禁运商品和技术的列表。

    巴统的国际安全管制清单共分三类:

    • 第一类为军品清单

    • 第二类为原子能清单

    • 第三类为国际产业清单或国际清单。

    对于军品清单和原子能清单,巴统成员国高度认同,认为需要实施出口管制;但对于国际产业清单,美国和西欧国家存在较大分歧,为此,巴统设立磋商小组,明确其为所有国家接受的最低水平,各国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管制物项。

    其中国际产业清单又分为三类:(1)国际清单I为完全禁运的物项,也称禁运清单;(2)国际清单II为限制出口数量并交换实际出口情况的物项;(3)国际清单III为可以出售、但出口国需要监管最终用途的物项。

    巴统成立后,美国1A清单(177种)中的144种列入国际清单I,6种列入国际清单II,27种列入国际清单III。

    朝鲜战争爆发后,应美国强烈要求,1951年1月,巴统接受美国的1B清单,除47种待协商,其余全部纳入。

    由此,二战后,美国通过撬动日不落帝国--英国,借助马歇尔计划作为“利诱”和条件,将欧洲复兴发展计划与出口管制捆绑实施,进而完成了从主导制定新规则,到将新规则输出,并取得“盟友”价值认同的全过程,确立了美国对新多边机制的主导权。

    (二)瓦森纳安排的建立及运行机制

    苏联解体后,1992年12月,时任美国总统布什(老布什总统)提出建立一个不同于巴统的多边机制;1993年4月,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与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在会晤期间提出解散巴统。

    1993年11月16日,巴统17个成员国代表在荷兰海牙举行的高层会议上同意解散巴统,建立新的多边制度。

    1994年3月在荷兰瓦森纳举行的高层会议,进一步确认了解散巴统的决定。1994年3月31日,巴统正式解散。

    “巴统”成员国同意,在新的机制建立之前,继续采用巴统清单作为全球出口管制的基础。

    1.延续巴统的核心清单和军品清单

    1995年9月在荷兰瓦森纳举行的高层会议同意接纳俄罗斯、捷克、匈牙利、波兰和斯洛伐克作为创始成员国,并宣布成立“新论坛”。12月的高层会议上,与会代表同意成立“关于对常规武器、两用物项和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瓦森纳安排”。

    1996年4月,瓦森纳安排在维也纳举行成立大会;1996年7月,全会复会;9月,瓦森纳安排正式生效,清单于11月1日实施。

    瓦森纳协议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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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森纳安排延续了巴统核心清单(两用清单)和军品清单,而原子能清单由于成员国认为其内容已经被《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覆盖而未被采纳。

    两用管制清单沿用了巴统清单,编码体系仍为三位的数字+字母组合,增加产品分类A设备、组件和部件拓展为系统、设备和部件,其余未变。

    2.在两用清单中增设敏感和极其敏感清单

    在巴统清单基础上,瓦森纳安排从中选出了部分物项,作为敏感清单和极其敏感清单。

    敏感清单的选取标准为:两用清单中直接与先进常规军事能力本土化开发、生产、应用和提高相关的关键因素。

    极其敏感清单的选取标准为:两用清单中对最先进常规军事能力本土化开发、生产、应用和提高至关重要的关键因素。

    3.瓦森纳的运行机制

    瓦森纳安排成员国对商定清单上的物项实施有效的出口管制,并定期审查这些清单,使其符合技术发展趋势。

    成员国定期在总部维也纳举行会议。瓦森纳成员国通过交换意见及信息,报告某些受控两用物项的转让或拒绝转让情况,评估技术转让相关的风险。成员国须每6个月通报向非成员国转让武器或转让/拒绝某些两用产品和技术的具体情况。在一些情况下,适用更短的通报期限,如敏感清单为30-60天。

    瓦森纳安排的决定是通过成员国协商一致作出的,成员国与清单相关的提案也需要全体一致同意方能实施。

    除清单外,瓦森纳安排通过《最佳实践》为成员国提供指导,涉及过境/转运、非军事化的军事设备、两用产品和技术、产业与学术界、最终用户和最终用户管控等八方面。

    此外,成员国还分享国家出口管制执法方面的经验,包括许可和执法实践方面的经验。

    2018年以来,美国在《出口管制改革法》的实施过程中,高度重视新兴技术,并在WA层面推进对“开发中的技术”的管制,如ECAD软件等;对于不合乎美国企业利益的,积极推进清单修改,如网络安全物项。可以说,从设立到多边机制的运行,美国具有绝对的影响力。

    二、全球技术发展变化时间轴

    巴统管制清单随着国际技术变化趋势而调整,同时也配合地缘政治格局调整而变化。

    从下表可见,清单的修改,既与当时的技术发展有关,也与地缘政治、国际关系密切相关。二战后,在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冷战的大背景下,出口管制列管物项充分体现了两大阵营间的“技术对峙”。

    1.1954年巴统清单首次缩减

    朝鲜战争结束后,英国和法国要求缩减管制清单,物项从474种削减至252种,并将国际清单I的物项分为A~M共13个组。

    2.1958年调整增列电子产品

    苏联第一颗人造卫星上天后,1958年,巴统对管制清单进行大规模调整,国际清单I为禁运清单,以监控清单取代了国际清单II和国际清单III,监控原属于禁运清单、现已解除限制,但对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和东欧等国是有重要意义的物项。禁运清单包含重要战略物项,分为A~K共11个组,并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增加了计算机、网络设备等电子产品。

    3.1960年确定编码

    在1960年修改的禁运清单中,军品清单和原子能清单被列为A组和B组,随后是此前国际清单I禁运清单中的两用物项,并采用了规范的编码,奠定了巴统两用管制清单的基础。

    1960年确定的两用物项有10类,如下表。这一时期,电气和电力设备、合成橡胶等相关技术和产业都得到快速发展。这些领域中涉及的尖端技术也在清单中有所体现。

    4.1969年禁运清单更名为出口管制清单

    古巴危机后,美苏关系有所缓和。1965年,美国东西方贸易政策特别委员会起草的报告认为,贸易应该纳入政治范围,根据机会和形势,应有目的、系统地开展或抑制贸易……

    1966年,巴统的禁运清单国际清单I正式更名为“产业清单”,军品清单、原子能清单不再与其同列。产业清单仍分为10类,依次为:A组金属加工机械;B组石化设备……

    1969年,巴统清单中的“禁运”一词消失,“禁运清单”改为“出口管制清单”,而清单分类并未变化。

    5.优化技术分组

    随着科技发展,许多硬件不断增加电子部件,自1976年起,巴统清单将G组科学仪器设备、伺服系统和摄影器材与F组电子设备含电信和雷达整合为电子设备含电信、雷达、计算机硬件及软件,但架构基本未变。

    由于J组合成橡胶和合成薄膜长期只有1种产品,1985年以后,该分类取消,产业清单变为九类。

    6.1991年奠定未来基础的核心清单

    1984年,美国众议院军事委员会调查报告要求总统授权,对从事非法技术转让的巴统成员国实施制裁。西欧、日本与苏联的贸易受到影响,加之“东芝事件”影响,欧洲议会建议解散巴统;1988年1月~1989年10月,西欧国家不断与美国进行激烈讨论,要求放松管制。

    1989年柏林墙倒塌以及苏联及东欧国家剧变后,美国政府向盟国提出对巴统进行谨慎改革的建议。

    1990年6月6~7日召开的巴统高级会议决定采纳美、英两国建议,只对保障西方安全所必须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实施管制,制定一份核心清单,以取代现行的产业清单。

    1991年3月,美国与16个西方盟友就构建新的出口管制体系达成协议,9月巴统开始实施核心清单。

    核心清单采用全新分类方法,首次将软件和技术纳入,并构建3位编码体系:第1位数字为产业分类,产业分类的名称从此前的“组”改为“类”,仍有9类;第2位字母为产品分类,有5种:A是设备、组件和部件,B为检验、检测和生产设备,C为材料,D为软件,E为技术;第3位为自然序列号,由此奠定了现代编码体系的基础。

    三、总结

    巴统成立的初衷,是在“冷战”背景下,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国家限制以苏联为首的“华约”国家,对其实施高技术和战略物资限制,防范苏联及东欧国家军事能力的提高。

    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美国主导成立了瓦森纳安排,在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下,美国以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基础,与所谓“盟友”共同实施“全面管制”,限制他国军事能力本土化开发、生产、应用,防范美国的关键技术被其认为是“敌对”国家或组织利用。

    无论是巴统,还是承接其衣钵的瓦森纳安排,都通过清单,“与时俱进”地根据全球技术发展趋势,对先进的、可两用的商品、软件和技术等实施管制,这份管制清单相当于划定了一个“小院”。现有多边机制的成员都应遵守“小院”的规则,并与时俱进地根据“小院”规则的调整,对本国的管制物项作出相应的调整。

    未来,随着产业技术以及地缘政治的变化,“小院”的范围,即清单内容,还会根据先进技术、战略资源的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近年来由美国智库提出的出口限制“小院高墙”,原为军事防御概念,旨在限制特定技术出口,与瓦森纳安排的“小院”范围趋同。

    从巴统到瓦森纳安排,美国主导了两用物项的出口管制方向,积极推动瓦森纳安排成员国在多边框架下接受美国的主张,实现协同共管,达到其限制、围堵、遏制他国技术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章:

     https://www.secrss.com/articles/58464

    https://www.xktang.com/article/248

     https://zhuanlan.zhihu.com/p/67291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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