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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我们少信任|中欧商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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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目前的信用危机既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也不是一个制度问题,而是在个人行为与制度安排之间缺乏一种外在的价值导引,由此引发个人内心回应的问题。

    文 / 翟学伟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社会心理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在汉语构词中,同“信”相关的词汇很多,诸如诚信、自信、信仰、信赖、信誉、信任、信用。而在英文中,belief是信仰、trust是信任、reputation是信誉、credit是信用,没有一个词的词根是相同的。这就是说,英文的大多数词汇来自不同的社会面向,是在表达不同的社会含义,几乎不倾向于在一种大范围的社会现象中讨论这些问题。这主要源于他们的部分组成整体以及整体需要分解的探究路径。但中国的学术传统是一种连续性的思维,在儒家思想中最为明显的表述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从连续体的角度来重新定义诚信、信任和信用,同样是“个人—关系—组织—国家”的扩展含义(而非分类或分层级的含义)。诚信对应的是道德,信任对应的是社会关系,信誉对应的是组织或公共关系,而信用对应的是政府与市场的作为。换句话说,诚信、信任与信用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具体表述。它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之上:如果每个人都遵守诚信,彼此互动起来就产生社会信任,然后整个国家的信用运行就好。这也同中国人喜欢先试点然后做推广的思维模式如出一辙。
    但在这样的扩展模式中,有学者发现最难的过渡是从“家”到“国”的过渡,家家都好却不意味着国家就一定好,这里涉及社会信任量的质变,即需要有一种制度来体现各个社会单位的表现,即信任的制度设计及其评价体系。于是这个模式内部便出现了一种转换,其实质是讨论人与制度的转换关系,其中包含着政策与对策、行动与结构之间的转化、权宜和变通的问题。所谓“诚信危机”侧重于指道德滑坡;所谓“信任危机”则指社会关系状态恶化;所谓“信用危机”偏重于指中国社会体制架构存在问题。

    诚信回归有多难

    以上是中国人的学术思维模式。那么中国社会的真实情况如何呢?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自给自足。想考验一个人诚信与否,通常在亲缘内部是考察不出来的。只有走出了这个范围,才可以看到此人在此方面的品质。可见,“君子”是超越了日常信任网络而提出来的概念,它要求一个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有一种仁义的品德。但为什么君子人格最终不能落实呢?因为它并不契合中国农耕社会,更多地寄望于胸怀天下理想的读书人,因为他们最有机会为国家效力,需要离开这一共同体,进而也就有了“忠”(即信的最大化)的问题。很多人相信,儒家思想在教育人的诚信方面可以发挥重大的作用。这是一种十分天真的观点。因为诚信的危机很难在个人心灵上重建,只有从外部加以规范并约束个体。
    中国的农耕文化建立的信任网络本身是自在的,基本满足了共同体中成员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并对整个传统中国的政治格局、军事和商业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实行计划经济之后,虽然相当一部分人走出家乡共同体来到城市工作,但档案制度依然维持了原有的信任关系。可是当市场经济出现以后,国家对于信用的发展没有给予及时的配套性改变,导致一方面新型的信用体系缺失,另一方面原有的信任网络与档案制度业已解体,从而发生了许多令人触目惊心的恶性事件。
    可见,诚信、信任与信用分别对应于个人、关系与制度,也分别指代道德、依赖与评价,来自一个共同点的延伸,即由个体(君子)之“诚”而扩大为天下之“诚”。但这只是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方式。从现实层面来讲,以个人的诚信品德来构成信任网络是可以实现的,但如果要把信任网络转换成国家信用制度就会遇到问题。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不单是制度建设问题,也不单是人的道德与交往重塑的问题,而是人与制度的博弈以及转换的问题。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我们才不会忽略信用制度建设或诚信回归在中国所面临的严峻性。

    “我不相信你”

    比之个人诚信,社会信用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政治、经济、法律、信仰、教育、制度、生产、消费、名声及日常互动等都建立在此基础上。表面上看,设立一种什么样的制度,与社会的环境、运行及面对的现实问题有很大关系,但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即某一特定社会成员对人性的集体想象和推论。
    当大多数中国人生活于家乡共同体时,这种文化假定的社会信用是“自在的”,社会一旦出现了不守信用的情况,可以通过道德舆论控制使信用危机得到修复;当人们不再在家乡共同体生活时,自在性的特征没有了,再借助于道德舆论来维持信用就会面临很大的风险。新的信用形式就可能发生,比如契约、监管、法制等。如果我们没有认清人性假定,有些制度的设置则是无效的,这是社会得不到治理和改进的深层次原因。
    许多人认为,要回到儒家思想中去寻求灵丹妙药。且不说儒家思想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即使在儒家思想内部,也有说的与做的也不一致、名义上的和实际上的不一致、形式上的和内容上的不一致、内在的和外在的不一致等问题。儒家太想两全其美了,其内在矛盾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中国人。人们一方面同意“大义灭亲”是正义之举,另一方面也认为“亲亲相隐”是对的。对于善于权宜的中国人来说,一旦最终处理办法就是追求一个好名声的话,也就预示着虚情假意、形式主义、表里不一乃至于伪善的出现。从这一结果再回过头来认识儒家所谓人性本善的问题,我们便可以发现追求实际的中国人是善恶混搭型的,又因为形式主义的作用,导致人们喜欢在思想和言语上高调宣扬“善”,却在实践中重点防范“恶”。儒家的“仁”同中国家族制度原则相配套,却不可能成为一套独自运行的普遍原则(没有社会超越性),也很难像儒学后人期待的那样,坚持认为它所具有的普遍主义价值。形式上的高调终究掩盖不了中国人制度设计上对“恶”的假定。试举几个生活中的事例:
    每当我们到宾馆服务台退房时,都有一个等待服务员查房的时间,因为宾馆要看一看房客会不会拿走或消费了什么而不付费。
    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的出站口,涌动着无数急于出站的人流,因为几乎每个站口都设置了检票人员在检查有无坐车不买票的人。为了找到假设中的这个人,每个人都要接受检查后才能出站。
    如果想去政府部门办事,需要登记、打电话,或者凭许人证乃至让联系人出来接方可进入。
    这些是我们习以为常的小事,但都透露出一个重要的信息,即“我不相信你”。中国几乎所有的制度都是因为假定人与人之间没有信任而设的。换句话说,这个制度完全不考虑人的善,至少假定只要人群中有一个坏人,那么所有的人都要被此审查制度所管制,以确保坏人逃不掉。
    就此思路的推理而言,制度就是用来防止坏人作恶的。可是,这种制度的效果如何呢?现实是它在制造更多的恶,以至于变成了一种产业。制度越想控制人们不越轨,人们就越在考虑如何越轨。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政府不停地要求各个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力度,而民间则不停地想出指导人们逃脱的手段和办法。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中没有赢家,只有社会为此付出巨额成本和沉重代价。
    然而一旦真的有人在这样的制度下被“抓”住了,此时儒家的人性假设突然开始生效,什么 “悔过自新”、“以观后效”、“不要一棍子把人打死”、“教育为本”。细品中国大多数查处的条例,大都是在儒家的仁爱与同情心原则指导下制定的,对违规者极为开恩,其处罚力度总是从轻发落,让同样的事情反复发生。
    人们不禁要问,难道还能放弃这样的制度不成?那岂不更加乱了套。是否乱套,我们再来看些事例:一些发达城市的车站取消了出门检票的关卡(尽管逃票的人可以大摇大摆地通关了);麦当劳与肯德基进入中国后,也让中国人见识了厕所里竟然有卫生纸而无需自带(尽管有人会一次用掉很多,甚至整个拿走);当然,还有一些事例依然没有改观,甚至防范得更加严格,比如宾馆退房、进入政府办公地、报销经费的管理等。回顾一下这些制度性的变化就可以发现,那些不怕人使坏的制度大都是西方文化设置的,几乎是西方的制度推动了我们敢于假定人性本善,这就是所谓普遍主义的信任。

    仅“拷问良知”是无效的

    打开不同文明的教科书,各国思想家都有说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但颇为奇怪的是,由此派生出来的社会制度却如此不同。如果中国人认可孟子的性善论,为什么制度不跟着做安排呢?如果中国人从制度安排可以回溯到荀子的性恶论,那为什么不直接承认这一点呢?徐复观在论述孔子的德治思想时有这样的回答:“一切极权政治皆来自对人的不信任,而民主政治的真正根据乃来自对人的信任。”
    抛除政治层面的因素,考虑到中国从古至今采用的都是“儒法互补”或“儒表法里”的事实,可以看出中国人基本同意人性的善恶同在。所以在设置制度时,既要考虑到人性好的一面,又要考虑到人性恶的一面。但这种看似合情合理的制度设置,结果就是恶性循环与防不胜防同在、监督与逃脱同在、严格立法与从轻发落同在。因此,讨论人性问题还是要回到文化层面上来,要看一个社会的文化主流或主线在哪里,它给民众生活产生影响的人性假设在哪里。
    仅就这一标准来考虑西方的人性假设,宗教的作用非常突出。基督教文化贯穿的一个基本思路是,人来自一个全知全能上帝的塑造,因禁不住撒旦的诱惑犯了罪,只有通过救赎才能回到上帝身边。此时大多数人更多地倾向于善(当然也有人选择作恶),而制度就是为这些大多数向善的人设计的,至于那些恶人,则有非常严厉的法律在等着他们。
    中国思想文化中强调的“天”虽不具有上帝的含义,但由于具有广泛的惩罚作用(报应观),在民间信仰中十分有效。但这个作用既不为无神论的意识形态所容,也被儒家文化的自身建构所消解。在儒家思想的架构中,“天”与“人”的关系不是报应的关系,而是感应的关系。天被放置到了人的心底,即“天地良心”。从理论上讲,这样的安置是神圣且崇高的,却再也容不进人的私欲和私利。凡能容下的都被视为小人,却又可以通过修身变成君子。于是现实生活与境界开始脱节,除非圣人和大儒,更多的人只能在其中挣扎,乃至表里不一、言行不一、名实分离;此时,法家则走到了这一思想的反面,用严厉的刑罚来规范人的行为,导致内心真实欲望也不能正当地表达。
    中国人性假设中的最大问题,是缺乏一种外在性引导机制。中国人会拷问“良知”,可惜的是,这个拷问是无效的,试图在人的内心深处寻求德之存无等于缘木求鱼。中国目前的信用危机既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也不是一个制度问题,而是在个人行为与制度安排之间缺乏一种外在的价值导引,由此引发个人内心回应的问题。这个问题关涉教育,其误区在于精神领域的导引不是政治口号、政治说教和政治灌输,因为它们没有触及人的灵魂,包括说教者自己的灵魂也没有被触及到。

    [根据本刊编辑葛雪松采访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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